受郸城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据《拍卖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公司定于2013年1月25日上午10时,在周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郸城县城郊乡农机管理站所有98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2、位于郸城县新华路东木器厂门面楼大门口西侧从东往西第3、第4间门面房的房屋所有权,房权证号:郸房字第4020016号。
3、郸城县新城区闫庄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4、饲料加工机械设备一套。
5、车号为:豫P5E663凯马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及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于2013年1月23日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号:10015120090000000069
开户行:周口商业银行八一南支行
收款单位:周口市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详情咨询:0394—8289711 13033922909
法院监督:13938082507
工商监督:0394—8394038
公司地址:周口市交通西路金汇花园B4—1—201室
周口市众旺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