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想着啤酒酒精度数低,而且只喝了两杯,不一定就会被逮着,没想到还是被警察查到了。新交规真严啊,我的A1 驾照就这样没了,再后悔也没用了!”12月13日下午,在市区颍河路与周口大道交叉口,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新交规严厉处罚的张某追悔莫及。
当日中午,淮阳县齐老乡村民张某驾车去朋友家做客,因经受不住朋友热情劝让,在喝了两杯啤酒后,张某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刚走出朋友家没多远,就被文昌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逮个正着。
经民警现场酒精测试,张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25 毫克,已构成酒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张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另根据国务院第123 号令关于对驾驶证的新规定:持有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 分的记录,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经查,张某的驾照是A1A2证,所以根据新交规规定,民警注销了张某的最高准驾车型 A1 证。从而,张某就成了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后我市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注销A1驾驶证的第一人。
(宋光 王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