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2年11月,市工商局接到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反映,天津市部分地区存在严重的侵害“莲花”驰名商标专用权现象。在省工商局的积极协调下,豫津两地工商部门在天津迅速开展一场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用权行动。
2012年12月24日,省工商局、周口市工商局、项城市工商局、莲花味精公司及天津工商部门联合召开专项行动会议,在天津市4个区、19个市场同时开展了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天津全市市场、商业网点进行了全面清查。据统计,天津市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36台次,检查销售门店256家,查处制假仓库1个,共查处涉嫌侵权仿冒的“莲花”味精2000公斤、“味鲜”78件。(顺凯 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