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教育视界
 
 
 
2013年1月25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幼儿园教师配备有了国家标准
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

  本报综合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幼儿园用人行为,教育部近日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提出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

  《标准》提出,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到1∶5~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7~1∶9;半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到1∶8~1∶10,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11~1∶13。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幼儿园应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增设教师岗位类别和数量,满足本园发展和保教工作的需要。

  教育部要求,各地新设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按照《标准》执行,已设幼儿园在3年内逐步达到《标准》要求。《标准》为基本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将《标准》作为办园的基本标准之一,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

  (宗河)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 闻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教育视界
   第05版:社会民生
   第06版:商水新闻
   第07版:沙颍文艺
   第08版:西华新闻
幼儿园教师配备有了国家标准
“四个强化”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图片新闻
“三段五步”教学模式
全面推进校本改革
假期安全工作早部署
狠抓教学常规 提高教学质量
试论体育与健康课教学中的“学”
优化服务 切实加强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