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专 题
 
 
 
2013年2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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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中心医院向全市新农合患者的十项服务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周口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周纪发【2013】2号)和(周卫新农合【2013】2号)《周口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医疗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为广大参合患者提供优质、高效、方便、价廉的服务为目标,确保新农合住院患者管理工作在我院持续、健康、规范运行,提高参合患者的满意度,我院特向全市新农合患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公立医院为公,公立医院为人民”的办院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患者服务的理念,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服务规范》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超出范围的特殊检查、治疗、用药,应事先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并签订《河南省参合患者知情同意书》。

  三、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给每一位患者及家属书写病情告知书,在治疗过程中如有特殊诊治要求,由患者或家属写出申请,三级医师批准后可实施。

  四、向新农合患者积极推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单病种诊疗服务,凡符合单病种条件的一律按单病种管理。

  五、对所有符合报补条件的住院参合患者,实行当天结算报补“一站式”服务。

  六、向广大参合患者公示新农合报补政策、报补流程、报销药物(诊疗项目)目录和单病种付费执行情况。

  七、设立新农合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公开新农合住院患者的报补信息,提供随时查询服务。

  八、因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直接报补的患者,医院提供住院病历、住院票据、报补单据、住院费用清单等报补资料以及转诊登记结报服务。

  九、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准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做到因病施治,不过度检查、治疗、用药。

  十、任何工作人员不准编造病历、虚开发票、伪造报补资料,不准收取患者红包,不准向参合患者吃、拿、卡、要,如有举报查实,按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8269178、8269107

  周口市中心医院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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