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民王先生(电话136XXXXXXXX):年前的时候,我在郑州买了一辆二手车,顺利地过了户,并把原郑州的车牌注销了。因为春节忙加上车管所放假,所以一直没有过来上车牌。过完年后,当我兴冲冲地拿着相关手续前往车管所,给汽车办理入户上牌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最新的文件规定,凡达不到“国四”标准排放的车辆,一律不得在我市入户、上牌照。原车牌注销了,新车牌又上不了,难道我的车只能成为“黑户”吗?
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十二五”全市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公安厅于2013年1月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外地转入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加强外地转入机动车管理工作,规定凡是外省、市转入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外地车辆,应达到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记者 李瑞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