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迟驰)3月1日,沈丘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传文,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殷晓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晓燕、马建军、闫开兴、路轲出席会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晓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威及各乡镇主席团有关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建军主持。
会议听取了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沈丘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意见的有关规定》(草案)、《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等,并进行了分组讨论。
沈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传文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会议作出决议,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拟于3月6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会议要求各有关负责同志要在县委正确领导下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精益求精,修改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机关有关委室要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反复推敲。总的要求是,对去年的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讲成绩要实实在在,存在问题要不遮不掩,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要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要进一步改进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段传文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始终围绕大局开展人大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在提高监督实效上有新进展;要增强群众意识,努力在维护民利上有新提高;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