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迟驰 王晓辉)近日,省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信访局分别下发通知,授予沈丘县2012年信访工作优秀县、沈丘县信访局全省信访系统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2年,沈丘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集中开展信访问题评议化解,落实信访疑难救助资金,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疑难积案。
该县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强化管理,创新信访工作体制。“4+2”工作法落实领导接访。县委书记、县长每月安排一天时间带头接待来访群众,县党政班子成员工作日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群众工作日”做好领导下访。为做好领导干部下访工作,沈丘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每月的16日为群众工作日,要求在每月16日全县各乡镇(办)、各部门主要领导在本单位群众工作站(室)接待来访群众,倾听上访人利益诉求,解决和化解各类信访事项,县四个班子领导在当天带案下访到分包乡镇,解决信访问题。二是领导包案,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分包化解积案;信访救助金化解积案;县财政加大投入化解积案;信访事项研判听证化解积案。三是未雨绸缪,源头预防越级上访发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评估制度。四是复查复核,对信访积案实施“三级终结”。
去年,全县共立案交办信访案件264案,其中上三级共立案交办85案,办结85案,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县自立案件179案,办结169案,未到期正在办理10案,按期结案率达到100%;按期结案率比去年同比分别上升8%、12%。全县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恶性上访事件,较好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