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组织的有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周口市民政局对市管社会组织进行2012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时间安排:1.准备阶段(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市管社会组织按照要求领取文件、表格等资料,认真进行自查、完成财务审计,做好年检准备工作。
2.上报材料阶段(201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市管社会组织将应提交的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
3.检查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审查年检材料,根据需要实地检查。
4.审核换证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集中审核年检情况,形成年检结论意见。
三、注意事项:各市管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民政局三楼)领取年检报告书(也可在周口民政信息网(http://www.zkmz.gov.cn)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和相关文件材料,按文件要求参加年检,逾期未参加年检,视为年检不合格,并在周口日报和周口民政信息网予以公告。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者,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联系电话:8386786
联系人:王海明 李海泳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