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捆绑手机套餐?工商责令改正
□记者 马月红 实习生 李静
事件回放:2012年8月10日,商水县舒庄乡的消费者邵先生拨打12315申诉称:我前几天去商水县舒庄乡网通营业厅办理宽带业务,他们说必须捆绑他们的66元手机套餐,还最少要一次办理两年的宽带,否则的话不给办理,我觉得这属于霸王条款,要求维权。
维权结果:接到申诉转办,商水县白寺工商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白寺工商所对商水县舒庄乡联通网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按邵先生的要求办理了宽带业务。
12315提醒:消费者选择宽带服务时,一、安装宽带应选择正规通信运营服务商的营业厅进行办理。二、在签订服务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有质疑的必须要求书面明确。三、如果自己已经有手机或固定电话,尽可能不要选择与宽带捆绑使用的套餐。四、如果通讯运营商强行办理宽带捆绑业务,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可通过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亦可直接起诉于人民法院,要求电信部门剔除非法条件提供服务或就相应损失主张赔偿,以督促该部门规范经营。五、索要并保管好消费凭证,一旦遇到消费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尽快向12315及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线索提供: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