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唐玉吉)2012年以来,川汇区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明确 “二不一防”的立案原则,进一步保护当事人诉权,破除人为诉讼障碍。
据了解,川汇区人民法院在去年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中,除去集团诉讼的因素,房屋登记、土地登记及处罚、拆迁裁决及许可、治安处罚、工商处罚、公安车辆登记、规划许可、工伤认定等15种案件类型,比上一年增长33.3%。在这些案件中,普遍存在着当事人不敢告、不愿告、不能告的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公民诉权,川汇区法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破除人为诉讼障碍,明确了:不以任何借口限制“民告官”,确保起诉人不受打击报复,解决当事人不敢告的问题;从提高裁判的公正力、降低诉讼成本、加大执行力度兑现判决结果、缩短审限提高效率入手,提高行政裁判的公信力,解决当事人不愿告的问题;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先受理,防止因告状无门引发矛盾,出现上访,解决当事人不能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