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建辉)今年以来,商水县坚持“消费投诉无小事”理念,积极构建便民、高效、快捷的消费者投诉平台,建立四项制度切实抓好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接诉首办制度。上级工商部门转办申诉、投诉的案例及消费者直接投诉的,都必须由接办的第一人全程督导办理,适时向消费者传达接办的过程和结果,增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12315指挥中心、消保科、消费者协会联合牵头,基层工商所具体操办,全时接受消费者的各类申诉、投诉,并把维权案例进行认真整理,将办结的结果和取得的成效通过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通报。三是建立警示发布制度。接合季节特点和查办案件的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关系民生的各种消费警示,通过举办打假成果展和消费维权座谈会等形式,发布消费警示,增强消费者鉴别假冒伪劣商品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四是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在日常市场巡查的基础上,由消保科不定期组织商品质量抽检活动,要求经营者必须建立经营台账,提供商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做到发现质量问题追溯有据。今年以来,已发布消费警示8条,接办申诉、投诉案例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