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艳丽 实习生 秦文静)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单位之一,我市已全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按要求,5月底前,各县市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和处理本辖区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核心内容有三点:一是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二是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三是探索完善行政复议运行机制,创新案件审理、调解、执行模式,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据了解,去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32件,涉及工商、行政执法、环保和交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