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艳丽 实习生 秦文静)3月21上午,记者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市政府法制办聘请了22名社会监督员,对周口市中心城区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2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分别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及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职权有:向市政府法制办反应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检举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持《周口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现场了解行政执法活动,针对违法行政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应邀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考核、评议活动;应邀参与市政府法制办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等活动。
据了解,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支持、配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积极受理、认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