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2012年10月,消费者王女士在某照相图片社购买了一张储值卡。据介绍,该卡充值300元、额外赠送40元,并可享受会员折扣价。当时只有口头承诺,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王女士当场持卡进行了消费。去年12月,王女士再次持卡到该图片社消费时,工作人员称该卡是储值卡而非会员卡,拒绝向王女士提供会员折扣价。王女士感到纳闷,细看卡背面的使用说明,没有找到有关优惠价或者折扣价的提示。王女士认为该店涉嫌欺诈,便到太康县消协投诉,要求图片社退还卡中余额260元。
维权结果:太康县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和该图片社取得联系。经调查,图片社工作人员为了增加售卡业绩,在王女士没有弄清楚该卡用途的情况下将储值卡出售,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图片社工作人员口头承诺该卡可享受会员折扣价,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依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消协工作人员讲解了有关法律条文,使图片社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经调解,图片社退还了王女士储值卡中的余额260元。
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储值卡的时候要注意以下的事项:一、购买时,看清楚卡的类别、用途、服务项目以及使用期限等。二、在签订服务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有质疑的必须要求书面明确。三、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等,并要求经营者提供发生购买行为的证据。四、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更能保证产品服务等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