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平
随着我市农村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男性劳动力加速向城市和企业转移,留守妇女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更好地发挥留守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政府一要鼓励引导成立发展留守妇女互助组织。注重提高留守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引导扶持经营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妇”字项目成为龙头企业,培育一大批女农民经纪人和女农民专业营销大户,引导留守妇女积极创办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让留守妇女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
二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政府部门加大农村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信息、送技术、送项目、送资金下乡等活动,逐步提高留守妇女自身素质和致富本领。
三要建立倾斜妇女的信贷帮扶机制。涉农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留守妇女的信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四要关注留守妇女的健康及子女教育。财政和卫生等部门应继续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村妇女儿童人人享有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教育部门要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