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要求,我联社决定将股金资格股全面转换为投资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股改造的期限
资格股转为投资股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二、资格股改造的工作方式
(一)社员自愿转换股份的,可将持有的资格股全部转为投资股(同时应满足自然人投资股起点不低于5万元、法人投资股起点不低于股本总额的1%)。
(二)社员同意转让股份的,可在资格股转让时转换为投资股(同时应满足自然人投资股起点不低于5万元、法人投资股起点不低于股本总额的1%)。
(三)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对社员不能按时办理股权转换或转让手续的股金,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转入专户集中管理。转入专户管理的股金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也不再享受股金权利。原持股人支取款项时,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根据实际存款期限分段支付相应利息。
三、办理机构及地址
退股办理机构: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乡镇信用社
新入股办理机构: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地址:河南省西华县箕城路南段
咨询电话:0394-2551630
请本社社员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股改造期限内,持股金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