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彦涛
为摸清周口市农村流转的现状,深入研究探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发展规模经营的新路子,最近,市社科联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报告如下:
土地流转的阶段性特征
流转步伐明显加快。近年来,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批外出务工经商,一批特色农业园区、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和高产创建示范区迅速崛起,土地流转呈现出速度加快、规模扩大、地域扩展的良好势头。
流转价格持续攀升。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产权化、资本化趋势日益显现,大多数农户已经把土地当成资本来经营,入股、出租面积占新增土地流转面积的88%,流转价格持续走高。
规模经营势头强劲。近年来,一大批高产创建示范区、标准化养殖小区、特色农业园区迅速崛起,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蓬勃发展。据统计,全市规模经营面积约 6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3.6%,涌现出一大批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基地。
经营方式不断创新。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专业大户带动型。这种土地流转类型主要是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科技能手以租赁、转包的方式把分散经营的农户土地承包过来,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生产经营。二是农民合作社带动型。这种类型主要是以土地入股、租赁、托管等形式,集中把土地流转给农民合作社规模经营,实现分散的家庭经营与大市场的对接。三是工商资本带动型。这种土地规模经营类型主要是由工商企业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运用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直接投资开发农业,建设特色农业园区,或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形式,实现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农业效益显著提升。农村土地规模有序流转,优化了农业生产要素配置,有力地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和农业综合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土地规模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服务不到位。一是组织领导不到位。个别地方没把推进土地规模流转作为完善土地制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持续探索“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工作主动性不强。二是政策引导不到位。虽然一些县、市出台了一些鼓励土地规模流转的激励政策,但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尚未出台,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三是流转服务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县、乡、村流转服务机构不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不完善,土地流转的信息不对称等。
流转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三无三不”。即无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和市场运作体系,无土地流转费正常增长机制,无专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不约定:部分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协商,没有书面合同;不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租土地上附属物处置、有关赔偿条款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合法:有的流转合同,转出方多是村委会或村民组,流转双方主体资格不明确,不符合法律规定。
农民思想有疑虑。一是对流转本身存疑虑。二是对流转价格存疑虑。三是对流转年限存疑虑。
规模主体投资难。一是集中连片流转难。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难。三是贷款融资难。
对推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的建议
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统筹理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凝心聚力,以更高要求、更大力度推动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
坚持“四个原则”,优化要素配置。一要坚持稳定放活的原则,二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三要坚持集中连片、集约经营的原则,四要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鼓励各地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的新路子。
完善“五个机制”,规范土地流转。一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指导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区域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最低指导价格。二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主体准入机制。设置经营主体准入条件,并对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审查,努力使引入的经营主体和经营项目有较高的经营水平和档次。三是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制。成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所和配套网络服务平台,做到县级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所、村有服务点,打造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抵押、信息化监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民生服务应急联动于一体的四大网络互动平台。四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土地流转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信息发布、组织洽谈、签订合同、审核发证、资料归档、跟踪服务等程序操作,规避土地流转的潜在风险。五是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问题的工作联动体系,形成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的调处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工作机制。
建立“四个制度”,鼓励规模流转。一要建立财政扶持制度。各级财政要设立土地规模流转专项基金,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和培育规模经营大户。二要建立信贷支持制度。农村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县、市、区要成立农业信用担保公司,积极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担保便利。鼓励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大力探索农房、林权、水面使用权抵押贷款模式。三要建立技术服务制度。各涉农部门要与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建立联系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工作的政府补贴制度。四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农民解除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做到“三个加强”,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研究制定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明确政策、明确责任、明确奖惩。二是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农业部门要切实承担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典型示范,做好检查指导;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宣传,凝聚力量。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努力实现农业“二次飞跃”。
(作者单位:周口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