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邵敏霞,女,1990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1995年调淮阳县看守所工作,现任淮阳县看守所副所长,2009年被周口市公安局评为“深挖犯罪”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淮阳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监管民警”,201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她是淮阳县看守所惟一的女民警,她从风华正茂的25岁到不惑之年的43岁,在看守所里默默坚守了18个年头,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女在押犯人。在漫长的18年里,她管理教育过的上千名女在押人员,无一人自杀、脱逃、病亡,走出看守所的800余名女犯,无一人重新犯罪,她被在押人员称为高墙内的“迎春花”,她就是淮阳县看守所女民警邵敏霞。
“在押人员渴望得到尊重,对待在押人员要像父母对待子女、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那样,关心、爱护、帮助、挽救他们。”在从事监管工作的18年中,邵敏霞一直担任女在押人员的管教工作。由于被管教对象所受教育程度不一、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个别被管理对象狂傲不羁,我行我素,不服从管理。对这些在押人员的监管,对一名女干警来说困难可想而知。然而,邵敏霞并没有被困难所吓倒,经过观察、思索,她发现许多在押人员都渴望得到尊重,针对不同的情况,邵敏霞总结出了“对症下药、因人施教”的管教方法,她主动走进犯人,与她们谈心,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邵敏霞每天坚持到监室里面与在押人员拉家常,为家庭困难人员提供一些所需衣物,逢年过节,她还会自己花钱为在押人员购买一些糖果、瓜子等,让她们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做好思想工作,让在押人员明白自己该做什么,该怎样做,对她们的言行进行规范,在谈心中使在押人员扭曲的心灵得到矫正。”做好心灵矫正工作,也是邵敏霞工作中的一个法宝。在押人员苏某涉嫌引诱幼女卖淫被刑拘羁押到淮阳县看守所,由于长期在社会上接触一些不三不四人员,苏某养成了口无遮拦、脏话连篇、好逸恶劳的恶习。为纠正苏某这些不良习气,邵敏霞多次找她谈心,了解到苏某是由于父母离异无人管教才步入犯罪歧途的,邵敏霞在生活中关心她,帮助她,用真情去感化她。真情换来了苏某的觉醒,在羁押期间,苏某改掉了说脏话的恶习,树立起了重新做人的勇气。苏某投劳后,积极接受劳动改造,由于表现良好,多次被减刑。
“配合公安中心工作,深挖余罪,打击犯罪,管教民警责无旁贷。”豆某因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被羁押到淮阳县看守所。刚入所时,豆某抵触情绪很大,对管理工作拒不配合,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邵敏霞通过了解得知,豆某的父母早年离异,她自幼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缺少管教和关爱,因此染上了恶习,在社会上打架闹事、不务正业。针对这一情况,邵敏霞从生活上关心她,给她送吃的、喝的、用的,从心灵上感化她,让她得到心灵慰藉,然后对她进行说服教育,帮助豆某分析其行为的危害性,唤醒她的良知。最终,豆某被感化,主动揭发了张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带破强奸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虽然我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没有成为英雄,但是我对步入监管事业无怨无悔。”面对记者的采访,邵敏霞平静地说。但愿高墙内的这枝“迎春花”更加绚丽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