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琰) 5月28日,记者在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出台《方案》专项整治“吃空饷”问题,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
《方案》指出治理对象是: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9.企业下岗、内退人员领取生活费后,又在财政供给单位就业领取工资的人员;10.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394-8238930,电子信箱:zksy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