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蔡女士(电话:138XXXXXXXX):5月27日晚9时50分左右,我在八一大道桥北约五十米处帮朋友叫了一辆出租车,当时我随手给了出租车司机50元钱,让司机把我朋友送回家。正当我和朋友道别的时候,出租车司机居然不载客直接把车开走了。因为当时担心我酒醉的朋友,也没有追上那辆出租车,无奈地看着他跑掉了,不过我记清楚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是豫PTA446。几天来,这个事情在我心里始终是一个疙瘩,虽然钱没有多少,但是出租车作为一个城市的文明使者,怎么可以这样?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一个说法。
市运管处出租汽车市场管理科刘科长:根据市民蔡女士反映的情况,我们立即派人去进行了核实。经过查实,我市并无该牌照车辆的信息,蔡女士提供的车辆牌照的号码有误。
一般处理类似投诉,经过核实后,我们会对该出租车司机处以停业整顿并处罚金的处罚,但是由于蔡女士提供号码有误,找不到当事车辆,我们对此也无能为力。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乘坐出租车时要记清车牌号,索要发票,如出现出租车拒载、乱收费等情况,请大家拨打96520监督热线,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