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红亮、闫金平:
你夫妇与我于2013年1月1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的房屋回赎期已过,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我协商处理此事。逾期,我将依法处置该房屋。
特此公告
公告人:吕学全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