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二是制定方法步骤,按照学习提高、自查自纠、批评帮助、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三是建立领导组织,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综合等工作。四是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特别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中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着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童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