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冯宇)近日,许昌市检察院及其基层检察院到鹿邑县检察院交流学习民行检察工作经验和做法。
当天,许昌检察部门一行12人,在鹿邑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局,认真查看规章制度、办案流程、办案材料和案件卷宗。他们有的边看边拍摄视频影像资料,还有的边看边询问,从初查、取证到立案的办案流程方法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一一记录。
鹿邑检察院检察长韩晓相向许昌检察机关的客人介绍了开展大民行的检察工作情况。鹿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开展大民行检察工作格局,并经县委批准,将民事行政检察科更名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局,设置诉讼监督科、执行监督科、国有资产监督科三个科,积极履行修改后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树立敢干、敢拼、敢打硬仗的决心,履行好新修订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权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公平公正的生活、工作环境。
据了解,韩晓相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上的经验介绍,受到了省检察院认可,安阳、鹤壁、濮阳、驻马店、信阳、许昌等地检察机关先后到鹿邑县检察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