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华于2012年5月5日与河南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中汇·国际公馆项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了中汇·国际公馆A座3层307、308、309(A座东单元305、306、307)室。依照该认购书第2条相关规定,您应于2012年5月12日前至本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望您自见报之日起7日内到本项目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该房由公司另行销售,特此声明。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