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洪驰)近两年来,太康县看守所加大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行医疗社会化等专项治理活动,通过筛选重点管理对象,对重病在押人员设置老弱病残监区,并给予集中照顾和管理,防止在押人员因病死亡等非正常死亡现象的发生,确保了监所安全无事故。
太康县看守所所长王中田介绍说,为保障监所安全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减少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现象的发生,看守所在侧重打击牢头狱霸,完善社会医疗化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改善在押人员的生活待遇。为使在押患病人员及时得到救治,太康看守所与太康某医院联合在监区设置了卫生所,并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证每天有医生驻所值班,做到了小病不出所、大病及时治,有效减少了在押人员因病死亡现象的发生。
今年1月14日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在太康看守所的刘某突发重病,驻所医生经初步诊断后提出转院治疗的建议。看守所领导立即组织干警将刘某送往县医院诊治。经诊断,刘某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病情危重,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为尽可能挽救病人的生命,看守所在向市监管支队领导汇报后,当即组织力量将刘某送往郑大一附院救治。经医院全力抢救,刘某病情逐渐稳定。由于刘某属于自然留所服余刑,并且刑期将尽,为消除监所安全隐患,看守所在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决定为刘某办理保外就医。看守所及时为刘某办理了监外执行手续,避免了一场因病死亡事故的发生。
2011年,太康县张集乡48岁的王某因抢劫罪被羁押到太康看守所,王某犯罪前就患有心脏病,刚到看守所时他的病情加重,看守所领导得知情况后,及时将王某调到老弱病残监区实行特别照顾,每天确保有鸡蛋、奶粉等营养食品。“入狱前我就有心脏病,入狱后感觉自己很快就会不行了,没想到在这里却享受到了特别照顾,就是在家里也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提起在狱中享受特别照顾时, 王某感慨地说。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太康县看守所将3名重病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出所,消除因病死亡安全隐患3起。
在减少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同时,太康县看守所还根据在押人员的表现、心理生理状况,对他们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分级管理,确保安全,建立了在押人员心理干预机制,规范在押人员权利告知制度,严格落实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等,这些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有效确保了太康县看守所安全无事故。
王中田说,去年,太康县看守所被评为全国二级看守所;今年,看守所又投入资金120余万元对监控等设备进行了更新,对部分监室进行了改造。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死亡的监管力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再接再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