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金) 7月12日,市“创建”办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中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体育中心、市客运中心站等窗口服务单位在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中承担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的广播系统未启用;国税、地税、消防支队、质监局等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未穿工装;大厅内卫生间、安全出口无明显指示牌;大厅咨询服务台人员业务生疏。在市中医院,其主要收费项目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抽查一份投诉意见书,发现无调查结果。在市中心医院,门前占道经营情况严重;医院内部分道路需要维修;门诊楼大厅没按照要求设立禁烟标志;医院投诉处理机制薄弱,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市体育中心,广场上无大型公益性广告牌。在五一广场,小广告乱贴乱画现象严重;摊位占道经营情况严重;公共厕所脏乱;地面上垃圾较多;宣传标语缺少,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氛围未形成。在太昊路市民广场,有关人员正对广场道路进行清洗;广场上游乐设施正在逐步清理。在市客运中心站,购票人员未排队;大厅内无厕所标示牌;服务台无投诉电话;候车大厅内有拉客行为;发车区无车辆指引,2、4、5、6、7、9、11号售票窗口无人售票,无暂停售票指示标志。在市火车站,购票厅、公厕、临时办证室无明显指示牌;大厅内墙体破损严重;候车大厅缺少公厕和服务台;售票厅无咨询台,3号售票窗口无人售票,无暂停售票指示标志;车站广场有占道经营现象。
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市“创建”办已把整改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下一步,市“创建”办将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再次被督查出问题的单位,市“创建”办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