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杨耀坤 宋诗杰)为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杜绝用电浪费现象,确保夏季用电高峰期用电安全,严防用电不当发生安全事故,日前,太康县环保局就加强机关及二级机构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下发专题通知,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和责任意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做起、共同参与、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使节能降耗和安全用电意识成为自觉行为和良好习惯。二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负责,要组织人员经常对本部门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线路和设备处在良好状态。三是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电子办公设备以及饮水机、风扇等,不用时要关掉。下班前,要关闭各用电设备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减少用电消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四是机关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和自然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确需开空调时,合理调节好空调温度。下班前尤其是节假日下班前,必须将空调开关关闭,严禁办公区无人时空调处于工作状态,杜绝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五是为降低用电负荷,保证用电安全,不得私自增添大功率电器设备。确需增添的,须确保线路负荷安全,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