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崔丽)7月12日上午,沈丘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主任段传文,县人大副主任程晓燕、马建军、闫开兴、路珂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恩勇,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殷晓春,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法院院长列席会议。沈丘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程晓燕主持会议。
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同意接受皇甫立新同志辞去沈丘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同意接受蒋忠平、王智华辞去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表决通过刘国庆为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表决通过了夏新明、马伟为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传文向刘国庆、夏新明、马伟分别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刘国庆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刘国庆在发言中首先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及组成人员的信任和支持,他表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将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团结和带领县政府一班人,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胡恩勇宣读了《沈丘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莲池乡、洪山乡撤乡设镇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发改委《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的报告》、县财政局《2012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决算及2013年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汇报》、县审计局《关于2012年度沈丘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转移支付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资金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莲池乡设立莲池镇和撤销洪山乡设立洪山镇的议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