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洪驰)“事情发生几天了,到现在派出所也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结果,我们要求出具伤情鉴定,民警却一拖再拖,不出具伤情鉴定委托证明。”7月30日,商水县固墙镇大郭楼行政村村民郭丹丹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们一家遇到的闹心事。
郭丹丹说,他们一家与村民郭某某责任田相连,郭某某要在责任田里建房。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郭某某建房完工后,郭丹丹一家可以拉起围墙。7月28日下午,郭某某房屋已经完工,郭丹丹的父亲郭天喜、哥哥郭长友等人开始整理地坪,准备垒砌围墙。郭某某的母亲看到郭天喜等人整理地坪后,前去阻止,双方发生争吵。17时许,一辆小型汽车开到现场,从车上下来几个男子,其中一人手拿菜刀、郭某某手持一根铁棍,开始对郭天喜等人进行殴打。郭天喜头部被打伤,他的儿子郭长友胳膊被菜刀砍伤。郭丹丹见状,慌忙拨打110报警。约莫20分钟后,固墙镇派出所民警才赶到现场,民警收缴了郭某某等人的伤人工具,郭天喜等受伤人员被随后赶到的救护车送往医院。
在商水县公安医院,记者见到了还在输液的郭天喜和郭长友。郭天喜的头上缠着纱布,白色的上衣上面到处是血迹,郭长友的右胳膊缠着绷带,绷带上浸出斑斑血迹。由于郭天喜头痛厉害,未能与记者进行交谈。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固墙镇派出所姚所长,并向他介绍了郭丹丹所反映的情况,并询问该所为什么没向受害方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姚所长在电话中说,固墙镇有10余万群众,每天都会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仅28日该所就出警7次,记者所说到底是哪一件事,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最后,姚所长说,有民警已经到县公安医院做笔录了,“如果符合条件,该出委托书时就出委托书”,随后挂断了电话。
记者感言:
人民公安为人民,打击犯罪是每个公安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群众受到刀砍、棍击的情况下,仅仅是收缴行凶工具了事,且无论双方责任在谁,在有明显伤情下,不及时出具最根本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将打人者尽快绳之依法,这与公安机关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犯罪宗旨相违背。商水县固墙镇派出所的手机彩铃声就是“做人民群众的保护神”,他们真正能做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