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张伟俊)近年来,市检察院在重大命案侦破中,推出同步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命案侦查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据悉,2011年以来,周口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命案78件,已侦破75件,侦破率96.2%,同比提高近10个百分点。
同步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命案侦查机制基本要求是,保证检察官在重大命案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介入案件,掌握案情,及时对案件现场形成初步认识,对现场取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对公安机关命案侦查活动规范、同步、高效的刚性监督,避免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后因为时过境迁造成案件重要证据不能及时提取、固定而带来诉讼困难。
为保证同步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命案侦查机制的顺利实施,市检察院成立了由分管相关业务部门的副检察长为总指挥的命案侦查监督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命案侦查和介入工作的组织领导、侦查指挥、督促检查等事项,形成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一体化介入命案侦查工作新格局。重大命案侦查监督指挥中心24小时与公安机关命案侦查指挥中心保持联系,重点同步介入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故意伤害等致人死亡的以及特殊情况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虽未死亡,但生命垂危,在短期内有死亡可能的刑事案件。
市检察院本着“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指导不包办”,“适度介入”原则,选派理论功底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以“专人介入”的形式介入侦查。介入案件方式上,重引导、建议;介入内容上,重事实证据的排疑补漏;介入程度上做到不干预、不妨碍侦查。
据统计,在同步介入侦查新机制实施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意见、建议作用,经其引导取证连带侦破积压命案7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