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事新闻
 
 
 
2013年8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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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履职践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上接第一版)

  二、存在问题

  (一)“两集中、两到位”落实不到位

  通过对43个行政审批单位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未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周政〔2008〕30号)文件要求,在审批人员、审批权限、进厅项目的执行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审批机制不健全。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凡是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两个科室以上(含二个)的,在不增加科室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要求,全市26个部门应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目前已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18个,仍有8个单位未按要求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二是审批项目“应进未进”。 开展行政审批的36个单位中, 28个单位未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受理、办理。如:城管局有行政审批事项14项,有10项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其业务仍在局内9个业务科室办理;国土局有行政审批事项10项,有3项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其业务仍在局内7个业务科室办理。三是存在“两头受理”、“前店后厂”现象。36个行政审批单位中, 27个单位存在“两头受理”或“前店后厂”的现象。如:住建局窗口负责受理审批申请后,审批仍需转到局业务科室办理;水务局10项行政审批,其中7项未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纳入窗口的3项行政审批,有2项窗口受理后由各业务科室办理。四是未向窗口充分授权。市本级18个市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住建局共5个单位未向窗口授权,未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二)规避电子监察现象严重

  我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自2011年7月份开通运行以来,已有2年时间,仍有部分单位未将行政审批事项实际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漏录问题严重。2012年以来开展行政审批业务的36个单位中,农业局、安监局、民宗局、人防办共4个单位未使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业务;22个单位未将全部行政审批业务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二是补录问题严重。32个使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单位中,21个单位存在补录数据的问题。三是存在虚报数据问题。如:公路局在行政审批事项实际未办结的情况下,就在电子监察系统中点击“办结”,虚报电子监察数据。

  (三)行政审批不规范

  一是限时办结制落实不到位。通过抽查43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的案卷发现,12个单位未履行行政审批承诺时限,不同程度存在超时问题。如:规划局,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共办理行政审批业务471件,其中15件超时办结;文广新局,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共办理行政审批业务270件,其中4件超时办结。二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内容仍然未按规定公示。去年11月份,全市召开“向社会公开、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会议,要求市直相关单位必须将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未公示其承诺内容,少数单位仍在使用过去的办事指南。三是行政审批卷宗管理乱。部分单位卷宗不显示受理、办结时间,无法核实按时办结率。四是个别单位未落实行政审批办理“三最”标准。去年转创活动中,我市明确规定各单位行政审批办理必须按照“审批时间最短、审批环节最少、收费最低”的标准,但是仍由少数单位未按要求予以落实,审批项目程序繁琐、办理时间长。如: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涉及川汇区地税局、周口市地税局契税分局、周口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周口市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等4个单位;需要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测绘、开具房产证明、缴纳地税、评估、缴纳契税、办理交易手续、登记发证等多个环节;契税分局只有一个受理窗口,办事群众等待时间长;出具房地产证明收费标准为10-300元,周口市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中心按100元收取,未践行“三最”标准和“凡是收费项目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的承诺。

  三、几点要求

  履职践诺事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事关全市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务必按照《关于规范提升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把自查自纠和集中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作为主要内容,重点整改。

  (一)必须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方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周政〔2012〕67号)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再精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解决部门之间审批互为前置、擅自增加办事环节、擅自改变审批条件等问题;必须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明确窗口与单位相关科室的职责,形成“单位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运行机制。

  (二)必须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必须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超时默认等制度;坚决杜绝“前店后厂”、“两头受理”和电子监察中的补录、漏录、虚报等问题;要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在网上公示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条件、收费、期限和监督渠道等,让群众和企业可从网上查询、网上申请,职能部门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实行统一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使审批时间由累加变为叠加,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对所有涉企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全程代办服务台,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实行全程代办,专人负责,一办到底。

  (三)必须强化监督与问责。要建立健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构建集网上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咨询和网上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电子政务平台,并以此为抓手,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工作态度和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同时在大厅内设立效能监察台,随时受理办事企业和群众投诉和举报,做到快查、快办、快结、快反馈;要强化责任追究,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周口市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从9月1日起,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单位落实《关于规范提升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效能监察,对存在问题仍没有纠正的,要对所在单位一把手严厉问责,对分管领导、审批科长实施纪律处分,并在新闻媒体通报。

  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履职践诺集中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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