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窦舒文
笔者在下乡时发现,部分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特别是“三伏”天,苍蝇、蚊子到处乱飞,农民群众环保意识亟待加强。
笔者认为改善农村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载体。因此必须把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要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要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牵头、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逐步推行各级政府环境质量首长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切实发挥主导作用,重点用于公共水源地保护、环保公用设施保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
三要加强农村环保基层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拓展环保管理部门,加快向乡镇和村组延伸,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控体系,落实基层环保力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