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川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朝栋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川汇区上半年地税征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川汇区2013年河堤维护及防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体育法及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陈朝栋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上半年地税征收管理、河堤维护及防汛、文物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贯彻执行工作及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落实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意见的情况表示满意。陈朝栋强调,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充分讨论后形成的共识,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具体体现。为提高审议质量和监督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制订了《周口市川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交办反馈办法》,区“一府两院”要按照审议意见交办反馈办法的要求,严肃对待、认真研究、积极办理,按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宗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