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我的积极努力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我所居住的小区居民办了3件实事:一是给小区门前的小桥安装了护栏;二是在小区与主干道连接的道路上安装了路灯;三是找人负责打扫道路卫生。
小区的门前有座桥,是当时开发商建的,没等安上桥护栏房子就已经售完了,所以也就不再投资安装桥护栏了,结果留下了一座“光板桥”横在了那里。小区和附近的小孩子在桥上玩耍时,很容易掉到桥下的沟里,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小区的门前还有一条路,也是开发商修的,现在叫春辉路,距主干道还有200多米。路的两边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尤其到了晚上,更是漆黑一片。一天晚上,妻子从外面回来,进门就抱怨路太黑了,走着让人害怕。我虽然没有接腔,但也着实为她担心。我平时开车上下班路过春辉路时,看到路的两边不知什么时间、什么人倾倒的建筑垃圾、抛洒的生活垃圾,以及附近村民丢弃在那里的庄稼秸秆,心里很不舒服,既不卫生,更与文明城市建设不相称,也常常听到小区居民的一些怨言。忽然有一天,想起来开发区管委会里面有我一个“能管事儿”的熟人,何不借文明城市创建和属地管理为由,让他们出资把这些隐患和垃圾都排除清理一下呢?没曾想,这一提议得到了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辖区内一项涉及民生的事情纳入了议程,在较短的时间内投资10多万元,一下子把这3件事都办妥了。
问题解决了,隐患排除了,垃圾运走了,并且还有人天天打扫路面。看到崭新的桥护栏,走在干净而明亮的路上,小区的不少居民都称赞我为小区办了大好事儿,我也多少有了一点欣慰感。但在茶余饭后我也常常把这些事情做一个换位思考:假如我不在这个小区里面居住,不知道或者感受不到这些确实需要解决的问题,即便我有这方面的关系和熟人,我会想起并主动找熟人、托关系去帮助办理吗?至少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不会。这就与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有关了,不处在群众之中,就不会了解群众的疾苦,即便你有关爱群众之心,也不会有支助群众之举,所以,我认为关心群众首先要身处其中。
由此联系到现在市委部署的“下基层”工作,有些人以不扰民为由,只是抽时间到所联系的村子走上一趟,甚或找几个人再座谈一下,既不在村子里常吃常住,又不与村民朝夕相处,如何能够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所盼所想所求呢?又怎么能够自觉地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呢?再联想到现在的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基层、密切干群关系,要求提了不少,但整天呆在办公室里、泡在会议上、忙在应酬中,很少有时间到群众中去,很少有精力与群众交往,那么,要求再多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联系群众不设身处地,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也就是一句空话。
(景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