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民生
 
 
 
2013年8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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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城镇参保居民有福音了
重症慢性病申报即将开始

  本报讯(记者 马月红 窦娜)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患有重症慢性疾病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关于印发周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年周口市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据悉,这是我市自2008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首次开展的针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工作。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申报对象为: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的血液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重型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血友病。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的申报对象是指参加周口市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患有上述疾病的人员。

  据介绍,市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工作申报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10月15日。申报市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城镇居民,必须是参加周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又患有上述六种疾病的人员,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大一寸)四张。此外,申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居民,还需提供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20日本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一份。

  据悉,参保居民需按规定填写《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申请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住院病历复印件等资料整理成册,装填一个档案袋,按时报送市社会医疗生育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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