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靳登高 安琪 豆海中)近日,周口市检察院经过两个月积极筹备,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式启动,并正式印发了《案件受理工作办法(试行)》、《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办法(试行)》和《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周口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是以管理案件程序为主,兼管部分实体监督,具体负责案件受理、分流,案件流程监控,案件文书监督管理,接待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统计管理,检察业务考评,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确定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工作。
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在以前的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散、乱、杂现象,使案件管理处于无序状态。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式启动后,全市检察机关的所有案件将被纳入全程流程管理,使案件质量评查、检察资源配置、办案程序、信息采集分析反馈等工作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