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永团 高洪驰)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农村实施培育“法律明白人”工程,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当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2012年,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把培育“法律明白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实施培育“法律明白人”工程领导小组。市、县综治办将这项活动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考核。
在“法律明白人”的遴选上,将大学生村干部、民调员、村“两委”干部等作为“法律明白人”骨干,把有一定道德水准、说理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人作为“法律明白人”来培养。以县乡党校、乡村文化大院、农民夜校为阵地,定期举办法律政策培训班。截至目前,全市共选拔50万名“法律明白人”。
建立和完善“法律明白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实行季度督查,评比通报。据不完全统计,实施培育”法律明白人”工程以来,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共参与排查调解矛盾纠纷5.7万余起,提供法律服务4.886万人次,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