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 通讯员 丁玺)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四大放心(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工程”的实施,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眼下,我市正在开展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达标创优活动。此次活动分宣传发动阶段、自行申报阶段、分类指导阶段、公示表彰阶段四个阶段进行,活动至11月中旬结束。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市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达标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制订达标创优方案,合理安排活动进度,注重达标创优实效。同时,将食品安全达标创优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在活动中,我市重点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四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塑造典型,对在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达标创优活动中起到示范作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授予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据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每年复核一次,3年为一周期,期满后要进行重新评审,根据复核和评审情况,确定是否保留示范资格。示范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示范称号:示范单位地址或经营项目改变;有严重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查处;发生较大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复核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