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纳入新闻工作计划的要求,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从本期起,在《川汇新闻》版开设“统战聚力、同心同行”栏目,进一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统战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统战工作重大动态,引导各级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同心实践”活动,共建和谐新川汇。
区侨联聚力为侨服务
本报讯 川汇区侨联充分履行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四项职能,多措并举聚力为侨服务,使为侨服务经常化、有序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区侨联在为侨服务中坚持“四个必到”。即传统、重大节日慰问重点对象必到;海外侨胞、留学生回乡探亲必到;侨眷家庭发生重大事件必到;70岁以上老侨眷过生日必到。
区侨联积极开展重要节日慰问活动,先后对百岁老人、老归侨、离退休老教师、退伍军人、7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人群进行慰问;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组织侨界青年进步人士开展“爱我家乡一日游”活动;开展宣传贯彻侨法和侨法进基层、进社区活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几年来,区侨联共走访慰问归侨侨眷150户,救济特困户30户,看望发放慰问金价值3万余元,为侨眷办实事好事200多件,受到归侨侨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徐春燕)
民族宗教知识问答
问: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生产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经销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0%;饮食服务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5%;(二)企业厂长(经理)应由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如有困难,企业领导成员中至少应有1名少数民族成员。清真食品技术总监督人必须由少数民族人员担任;(三)生产、采购、储存清真食品的主要岗位和环节应有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或监督;(四)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本人,必须是少数民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