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四新 实习生 谢瑶) 夜晚的道路上,车水马龙,灯光如织,驾车在路上行驶,是开近光灯还是远光灯?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近几年由于夜间行车使用远光灯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滥用远光灯的问题已成为市区夜间行车的一大困扰。
9月26日晚上8时左右,记者来到市区八一大道与七一路交叉口,此时马路上的车辆可谓是川流不息。经过近半个小时观察,记者发现,在来往的车流中,近九成车辆都“肆无忌惮”地开着远光灯,在两车交会时主动变换近光灯的数量还不到10%。
对于车辆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平时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张女士深有感触。张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工作原因,经常晚归,在一次回家的路上,为了避让前方一辆小汽车远光灯照射出的强光,她竟一头撞上路边的绿化隔离带,要不是及时躲避,后果不堪设想。
有着二十多年驾龄的司机孙师傅说,他开了二十多年车,对汽车在市区道路上开远光灯的行为十分反感。行人和司机行驶在路上时,对面远光灯照过来,眼睛根本看不清前方路况。一般车辆出厂时远光灯灯光是黄色,但有些人将其改装成白色强光灯,十分刺眼,更加影响视线,极易出事故。
据了解,夜间行车时,特别是在无隔离带的情况下,滥用远光灯会使对面车辆的驾驶员产生两秒钟到三秒钟的“瞬间致盲”,从而影响司机对速度、距离及道路宽度的正确判断,因此,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市交警部门呼吁,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夜间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特别是在车流密集的中心城区,请勿滥用远光灯。在一些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中行驶,为了不给相对方向的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近光灯可交替使用;同时,驾驶员一定要减速慢行,避免事故发生。滥用远光灯可能会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慎用远光灯,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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