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本报B1版刊发了《万兴驾校收取“保过费”?》一文,近日,张先生再次拨打本报民生热线,称他反映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相关职能部门并没有采取治理措施。
10月10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项城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科工作人员韩向阳,针对群众反映的万兴驾校乱收“保过费”问题,韩向阳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当日上午经记者反映刚知道此事,由于交通法律中没有价格违法具体相关处罚规定,因此交通部门没有单独的价格违法处罚权力,只能对驾校提出整改纠正。驾校市场属于多个行政部门同时监管,交通部门不能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单独处罚,他们将在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联合市发改委共同执法调查,尽快查明真相,对违反法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学员合法权益。对于事件的最新进展,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内把处理结果告知记者。
记者 李瑞才 实习生 谢瑶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