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醉酒之后,胆敢驾车,继而高速路上飙车。如此危险动作不是出现影视作品里,而是真实在发生宁洛高速上。
2013年7月24日晚,申某与朋友在西餐厅喝红酒后又到歌厅喝啤酒,喝至第二日凌晨2时许,酒后驾车经宁洛高速回沈丘。行驶途中因不满别人超车,遂与相向行驶的车辆飙车,在行驶到宁洛高速347公里处时,车辆撞击高速公路护栏发生交通事故。后申某驾驶车辆行驶到宁洛高速公路沈丘收费站,到该站执勤民警处报案。经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申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2 mg/100ml,属醉酒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近日, 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件,被告人申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张莉莉 王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