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鹿邑新闻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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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纪委监察局为群众追回8年树款小记
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王殿成 文/图

  “我们已等了8年了,是县纪委监察局帮俺老百姓追回欠了8年的杨树款。”近日,鹿邑县郑家集乡孙楼村群众代表孙大廷从县纪委领导手中接到2.8万元树款,激动地告诉等待领取树款的群众。

  “访”。2005年10月,鹿邑县郑家集乡孙楼村对田边地头已成材的杨树进行更新,按原栽树达成协议,树成材后收益部分的60%分给群众,第一村民组树款除部分给群众兑现外,仍有2.8万元没能发给群众。群众到有关部门反映,但始终没有结果,致使孙楼村群众踏上漫漫上访路。今年8月,孙楼村群众把问题反映到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大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孙鹏看到按着鲜红手印的上访信后当即批示“速查,结果给群众反馈”。

  “查”。该县监察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调查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带队,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通过走村串户,查阅账目,核实当年树款。孙楼村第一村民组共卖树273棵,树款75020元,应兑现第一村民组部分群众60%树款应是4.5万元,剩余2.8万元没给群众兑现,原因是0.8万元树款没能给买树商要回来,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致使树款兑付没能达成一致的分配意见。2006年2月,负责卖树事宜的村干部孙某把2万元树款交给村民代表孙前珍保存。孙前珍以看树为由私自扣留2000元后存入乡农村信用社1.8万元。2006年5月,孙楼第一村民组群众将树款问题反映到有关单位,存折交给郑家集乡政府干部陈某(去世),陈因保存不善将存折丢失。2008年,群众到郑家集乡信用社查此款时,存款于2007年7月23日以造假“孙前珍”身份证挂失后将此款取走,致使群众盼望树款兑现的期望更加渺茫,多数群众心中又气愤又无奈。

  “追”。核实问题后,调查组进行“追”责并“追”款。孙楼村干部孙某负责村伐树卖树事宜,把树卖给树商后没能及时要回全部树款,对此应负直接责任,负责追回8000元剩余树款;时任乡干部陈某将存折丢失,郑家集乡农村信用社在他人使用造假身份证时能够通过密码挂失、取走现金,乡政府和信用社均负有一定责任,负责追回因存折丢失致使他人骗取走的18000元树款;孙前珍退回以看树为由私自扣留的2000元树款。纪检干部经内查外调、认真细致做思想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将28000元树款全部追回。随后,调查组与群众代表商定发放意见,并向群众公示,郑家集乡纪委、孙楼村两委参与监督。

  经公示,群众对树款发放底单无异议,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孙楼村室兑现树款,村民接过树款激动地说:“县纪委把欠了8年之久的树款帮助追回,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执政为民、保护群众利益的宗旨。”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从山表示:“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县纪委监察局一宽定会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

  孙楼第一村民组63户村民争相领取兑现的树款,现场签字、数钱,爽朗的笑声在村室内回荡。从群众的笑声里,可以感觉出8年的期待已得到满意的答案。

  群众领取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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