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吴新明)近日,由县人大法工委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县武装部军事科、县人防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淮阳县龙湖御景小区、龙湖春天小区、翰林院小区等7个在建人防工程及人防异地建设费收取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通过现场查验、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对在建人防工程,本次主要检查了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及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主体结构安全性能、主要使用功能和防护设备质量。本次检查结果表明,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绝大多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能认真贯彻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效地控制和克服了一些常见的质量通病,消除了质量隐患。
对人防异地建设费收取情况主要检查了是否按照规定程序与标准收取,有无存在漏收或少收现象等。经检查,该县人防易地建设费均按照省、市等主管部门及上级政府规定程序与标准收取,无应收未收、少收漏收情况发生。
通过本次检查可以看出,该县各有关单位在加强人防工程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阶段该县将进一步加强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奖惩措施,真正把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并着力从源头上防范,从建设各过程抓起,统一管理,开创淮阳人防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