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某公司司机李某某见公司车辆管理混乱,便把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开到别处隐藏,并伺机把车和车上的货物卖掉。接到某公司负责人报案后,城北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仅用一个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当日下午4时许,某公司负责人刘某向城北分局报警称,公司的箱式货车以及车上的货物被盗。经了解,10月29日下午,该公司雇佣的司机李某某及刘某的妹妹一起送完货后,把送货车停在中原国际商贸城内。次日早上8时,刘某的妹妹发现车辆丢失,于是报警。
民警调取中原国际商贸城的监控录像,发现10月30日下午5时许,被盗车辆开出大门。因录像不清晰,分辨不出驾驶人员,但车辆没有破损的特征。侦查民警宋东营、李广西反复研究案情和车辆行驶特征后,认为司机李某某有重大嫌疑。
民警随即与李某某谈话。司机李某某称其把车停在商贸城后,车门没锁,钥匙没拔。10月30日上午,他和工友们一起在饭店用餐后又去唱歌,31日一早便被老板(刘某)喊着一起外出。
经查,李某某反映的情况均属实。李某某似乎没有作案时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侦查民警进一步了解得知,李某某是80后,曾在2008年因盗窃被判过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若不把政策讲清、利害讲明,他不会坦白。侦查民警把这一情况向主管局长魏新安报告。
“我从事公安工作时,你还没出生呢,可以说这种事遇到的很多。”面对主管局长的亲自讯问,李某某的眼神有些呆滞。“你没按规定锁车、上交钥匙,造成车辆丢失,也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听到这话后,李某某还是不开口,只是用眼睛的余光瞄了一下魏新安。此时魏新安感到刘某某即使不是盗窃者,也有可能知道车辆的下落。还欠一把火!“如果我们不掌握一些情况,也不会对你讯问,若是你把车辆开出去还没有卖掉的话,现在承认了,到时量刑会轻一些。利害关系给你讲了,你心里好好权衡一下。”说完这些后,魏新安给李某某点了一支烟。李某某猛抽了几口烟后,终于讲述了自己作案的经过。
原来,10月中旬,李某某通过某报纸广告到刘某的公司开车送货。刚到公司,他打算好好工作挣点钱。工作十多天后,他发现公司车辆管理很松,平时花销过大的他就准备把车和货物一起偷出去卖掉。10月30日,因下雨无事可做,李某某便向刘某借500元钱,邀请工友到饭店聚会,而后又去唱歌。下午5时许,李某某看四下无人,便把车辆开出中原国际商贸城隐藏了起来,伺机卖掉。
日前,丢失车辆已经找回,李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张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