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赵女士(电话159xxxxxxxx):我家住在中州路老百货大楼附近的新街小区,两个月前,银龙水务公司的抄表员在没有来我家查看水表的情况下,直接把我家用水量写上213吨,当时我家水表显示170多吨。于是,我打电话给抄表员询问情况,抄表员说:“写多了没事,等你家的水用到213吨时,我再去你家抄水表。”听他这么说,我想着家里的水用也是用,就没追究。可是等到10月份,我家水表显示181吨,抄表员在213吨的基础上又加了12吨。我打电话质问抄表员,213吨的水还没用完,为什么还要多加12吨?我要求抄表员取消12吨的用水量,但抄表员态度十分恶劣,“如果不交12吨的水费,我就有权利停你家的水,我说你用多少就用多少。你就是找到董事长,这个12吨也取消不掉。你只要交了这12吨的钱,我以后两三个月都不去你家抄水表了。等你家的水表什么时候用到225吨,我再去抄。”听到抄表员这么说,我就跟他理论,可抄表员当即对我破口大骂。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是这么服务消费者的吗?由于抄表员失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由我们住户来承担?
记者 李一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