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猛 通讯员 王书) 谁符合低保条件却该保没保?谁是“人情保”?针对在低保政策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西华县民政局对症下药,实行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长期接受群众监督,让低保更加透明、阳光。目前,全县450个村(居)委会都设置了低保长期公示栏,对全县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
为进一步增加城乡低保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低保”,西华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针对低保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顽疾”对症下药,把低保长期固定公示作为重要抓手,强力推行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对全县所有城乡低保对象予以全面公开公示。
按照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规定,新增低保对象信息都要长期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享受人员姓名、享受低保类别和享受低保原因等。凡不在公示栏公示的对象,一律取消其资格;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者,坚决予以清退,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努力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西华县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规定实施以来,全县450个村(居)委会都设置了低保长期公示栏。县民政局对每个村(居)委会的低保公示栏全部进行拍照、留存。同时,公开县民政局以及乡镇民政所监督电话,多渠道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群众对在低保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反映,进一步促进了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公信,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