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艳丽 通讯员 袁小伟)简化行政许可申报资料、缩短审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近日,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台多项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全面创造优良服务环境,助力中心城区建设和发展。
简化行政许可申报资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资料由原来的8项减至6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资料由原来的9项减至6项;对建筑面积1000㎡以下除公共娱乐场所以外的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只需设计单位签章或设计人签章,可不晒蓝图;对装修简单、面积不超过500㎡的内部装修工程,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可依据发改委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会议纪要受理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实行受理资料补报制度。对群众第一次申报资料不全的,必须一次性全面告知所缺资料,群众第二次申报必须受理,所缺资料在办理过程中补报。建设单位上报建筑工程资料,初步具备消防审核条件就可受理,所缺资料在审批过程中补报。
缩短审批时限。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项目的办理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工程,由规定的5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对建筑面积500㎡以下的室内装修工程,具备当场审批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开辟“消防绿色通道”。主动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和外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初步设计的会审,开辟“消防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对大型重点工程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现场指导。
实行集中办理制度。对未批先建,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场所,具备条件的,实行审核、验收,开业前集中办理,简化审批程序。
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支队组建消防技术、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专家组,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设计、防火材料、火灾隐患整改、抢险救援、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论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