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崔丽 李笃刚)今年以来,沈丘县按照中央及省、市部署,结合该县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制定了对非访人员的训诫制度,训诫教育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规范了信访秩序。
集中进行法制教育。学习教育的内容是:《信访条例》、《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及教育转化对象反映问题涉及的国家其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个别思想疏导。坚持“一人一策”的原则,根据教育转化对象不同特点,因人制宜,采取逐人制订工作方案,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律引导、生活困难帮扶、亲情感化等渠道,从思想根源上使教育转化对象实现转化。
公安训诫。该县公安机关本着“先处理行为,后处理问题”的原则,依法训诫,依法教育,根据教育转化对象情况,制订方案,进行训诫,使其认识到非访行为的违法性,强化走依法解决问题的渠道,营造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共训诫和教育转化 15人,有力地打击了非法上访、缠访、闹访人员的嚣张气焰,信访秩序明显好转。